貫徹執行國家、省漁業船舶檢驗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國際公約。研究起草地方漁業船舶檢驗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漁業船舶檢驗規範性文件,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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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是國家海洋局直屬的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負責我國海洋環境預報、海洋災害預報和警報的發布及業務管理,為海洋經濟發展、海洋管理、國防建設、海洋防災減災等提供服務和技術支撐。中心組建於1965年,其前身為國家海洋局海洋水文氣象預報總台.....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海洋與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海洋與漁業事業發展規劃和科技興海興漁戰略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和完善海洋與漁業管理、發展有關製度。(二)負責全市海洋經濟運行綜合監測、統計核算、評估及信息發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佈局的建議.....
(一)統籌全市海洋經濟發展。擬訂海洋事業與漁業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和信息發布的責任;綜合協調海洋事務,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建議;負責海洋與漁業經濟統計、核算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海洋經濟發展監督考核工作;組織開展海洋與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雙邊多邊漁業協定;承擔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的具體起草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全市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雙邊多邊漁業協定;承擔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具體起草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全省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
擬訂漁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漁業標準化生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流通;組織、指導水產種苗生產管理和水生動物病害防控體系建設;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漁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養殖證發放工作......
(一)負責漁業行業管理。(二)擬訂漁業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計劃並指導實施;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三)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佈局調整;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組織實施養殖證制度;擬訂漁業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一、職責調整(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加強海洋戰略研究和對海洋事務綜合協調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