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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負責漁業行業管理。(二)擬訂漁業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計劃並指導實施;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三)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佈局調整;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組織實施養殖證制度;擬訂漁業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雙邊多邊漁業協定;承擔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具體起草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全省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
代表國家對黃渤海區(山東、遼寧、河北、天津三省一市)的漁政漁港管理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根據《漁業法》及有關漁業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開展黃渤海區漁業資源和環境保護、伏季休漁管理、漁業許可製度、控制近海捕撈強度、實施雙邊漁業協定、漁業安全生產和漁業無線電通訊管理等工作。
長江水利委員會(簡稱長江委)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機構,在長江流域和瀾滄江以西(含瀾滄江)區域內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為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總部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成立於1950年2月,其前身是揚子江水利委員會....
一、職責調整(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加強海洋戰略研究和對海洋事務綜合協調的職責.....
承擔海洋監察、漁政管理、漁船漁港監督和漁業船舶檢驗工作;負責管轄海域的巡航監視、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活動,維護國家海洋與漁業權益;指導全省海洋與漁業執法隊伍建設。
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是國家海洋局直屬的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負責我國海洋環境預報、海洋災害預報和警報的發布及業務管理,為海洋經濟發展、海洋管理、國防建設、海洋防災減災等提供服務和技術支撐。中心組建於1965年,其前身為國家海洋局海洋水文氣象預報總台.....